最近更新的BLOG列表
最新更新的文章列表
精彩推荐列表
不让座者的背后问题
2008-07-10 10:37:01.0
     
     让座是个老话题。“五讲四美”那会儿,让座还不是问题。后来让座的人少了,就贴出了“请您主动让座”,开辟了“老弱病残孕专座”,但结果专座上坐的净是些不懂事的大老爷们儿。再后来又施行物质奖励,结果还不好使,那怎么办?近日,郑州一次偶然的技术失误,给全国人民提供了一个点子——不让座者罚款50元并赶下车.

     《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(草案)》规定,乘客应主动让位给老人、孕妇等特殊乘客。不履行义务,驾驶员、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,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。(7月4日《海峡都市报》) 

     
     不让座者的自白

     一  让座本是一种美德,是一种敬老的表现,让座不是义务,可是有些老年人也太不知道自重,人家给他让座,只管坐下就是,连一句谢谢的话都不肯说,那就令人寒心了.一句谢谢不难说,人家也不一定要你说,但是不说就是不懂礼貌.老人们自己也应该注意:你们买菜,逛街都可以跟人们的上下班时间错开嘛,人家上班的绝对比你们累啊。再说,以为不要钱,去送个小孩上学也不必要两夫妻都去啊呀!社会为你们考虑,难道你没有责任为社会考虑吗?如果你是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老人,我为什么给 你让座呢?

    二  老人家,您为什么要在高峰期跟我们挤公车?

    1  总能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看见白发苍苍的老人无助地站着,而旁边的坐椅上,往往是安然的年轻人。我会鄙视那些不让座的人。但从另外一方面想,老人为什么要和年轻人在出行高峰期挤公交车?早上上班时,年轻人起得很早,甚至是睡眼惺忪地靠在坐椅上。老人,这个时候,您为什么要出行?为什么不能晚一点出去锻炼或者买菜?如果让座,自己还没从睡意中清醒,自己还想多靠一会。如果不让,好像就和所谓的传统美德过不去了。下班高峰期,同样能看到一些老头老太和大家一起挤公交,一天的工作下来,没有谁会太轻松,都会觉得疲惫。好不容易上了公交车都想多休息一下。而老人,您这个时候为什么一定也要跟着老挤公交?我会猜测,老人这时候出来是做什么?接小朋友放学?买菜?散步?我想不到,因为我不知道那么大年纪的老人那个时候需要出来做什么。只是觉得有时候年轻人也很为难。让座对得起美德,对不起自己;不让对得起自己,对不起美德。当然,我自己还是会一如既往为身边的每一个老人让座。 

    2   曾经遇到过一个老头一定要一个学生让位,学生没睬他,老头就一直在骂这个学生,后来别人看不下去了,给那个老头让了座。后来那个学生下车的时候带着哭音对那个老头说,不是我不让位,是我自己都不舒服呀!还有一种人,你给他让位,他给他孙子、孙女让位。除非必要,我不会坐前车的位置,除非真的很累了,我不会坐黄色的座位。今天还听一个女的跟她朋友说,不要做那些个黄位,要让座的。其实大家都有尊老爱幼的意识,但是老人们也不要为老不尊。要别人尊重你们,首先你们要尊重别人,让座不是一定要让的,不是什么法规,只是一种美德。 


     让座的背后问题

     1  让座本是美德的自觉表现,如今却成为了社会的奢侈品。从道德执行的规律看,虽然,较高的道德觉悟可以让人作出某些带有牺牲性的举动;但总体而言,成本较低的行为才会成为多数人的选择。因为,人在做事时总会有个成本意识,所谓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准既是此意。换言之,成本越低的道德越是容易成为共识,并能在实际中被执行。在让座行为中也是这样.
在心平气和时,人们会把让座看成是“小善”,是道德的自发举动,根本不需要问为什么?可是,在心浮气躁时,人们就会把为什么看得很重。因为,在群体关系的日渐疏远中,人们没有看到共生、互助意识的体现,没有看到处于强势的人对自己表示出友好与关心。那么,在拥挤的乘车情境下,那些身强力壮者也会问:我为什么要让座,或者为什么其他人不让,而我要让?

    2  公交让座:道德升格法律须可操作.  从道德层面来看,道德对于拒绝让座者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,而只能做出“这样不好”的判断。一旦升格为法律,让座就立刻具有强制性,意味着某一群体对另一群体负有让座的义务,后者也相应具有要求前者让座的权利。那么,一系列问题立刻出现了:法律该如何清晰地界定这两个群体?道德层面的模糊语言“老弱病残”,能否转化为可测度的精确标准?比如,一个发高烧的年轻病人,是否该给一名健康的老人让座,类似病情与年龄之间该如何比较才算公平?

    3   就目前这样的公交服务,还想“不让座罚款”?  公共部门为民众提供的很少,却又要求得很高,似乎自己的职责只在于发号施令而不是服务民生,最后的落脚点如果不是“罚款经济”,大概也就只能是“观赏性执法”了

    换句话说,“不让座罚款”的合理性,在某种程度上,其实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交通福利本身的好坏程度是直接相关的。只有公共福利提供的越多、公共服务提供的越好,要求于市民的道德义务才可以越高,也才更容易让人接受。也就是说,只有在权责对等原则下,将道德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来约束,才具有真正的合理性...

    {结束语}  

    你上车买票,就是和公交公司定下了契约,公交车有义务将你送到目的站。但公交车并没有说位子究竟属于谁的,或者有座位比没座位票价贵些。这将意味着,公交公司将默认自然秩序为基本秩序。啥叫自然秩序呢?最简单的就是时间,你先坐到座位上,这个座位的使用权就是你的了。
……
  现代文明社会讲求对弱者关怀,这将意味着可以对自然秩序进行“修改”,就是说,让座将成为正价值行为。身体强的人给弱的人让座,就是基于这种修订秩序。通过身体弱者对强者的感谢和强者对自身行为的肯定性认识,使自身产生一种道德满足感,这是一种看不见的交换。 
  但是身体弱者有没有权利要求强者给自己让座呢?

    
   事实上,尽管“公交不让座”现象实在是文明之耻,礼仪之羞,那些对于车上的老人、孕妇视而不见,如同被钉了钉子般纹丝不动的端坐者们,也着实令人气愤,不过,这些行为终究并未触犯任何的法律,也并没有违背任何的规章。于是,少不了有人会对“道德罚单”提出质疑,甚至认为如此规定有矫枉过正、侵犯权利之嫌。 


    {{别让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丢掉}}     尊老爱幼是我国优良传统的精华,是我国道德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人类敬重自己的表现。无论社会怎么发展,时代如何变革和进步,人性不能泯灭,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不能丢。那些流于形式的许多东西可有可无,但一些中华五千年优良传统精髓不能丢。



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8-07-21 18:43:15.0
在金钱至上的社会构建美德,后果大家都想得到
发表评论
昵 称:
主 页:
内 容:
表 情: